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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会员服务暂行规定
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2019-08-31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会员能力,充分调动协会会员单位积极性,促进会员单位加强自身网络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水平,根据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章程》,结合协会人财物等资源现状和发展方向,按照责权利相一致、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会员服务暂行规定》。
一、会员单位基本级服务
协会为全部会员提供下列服务,各会员均等享受:
1.组织开展全体会员自愿参与的各类考察、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2.组织开展全体会员自愿参与的各类公益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3.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展示会员或会员单位的风采;
4.及时响应会员(单位)的网络安全业务技术咨询,提供远程技术指导服务;
5.接受会员单位请求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侵犯会员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
6.接受会员单位参与由协会主导的相关科研和标准项目的制修订申请工作;
7.按先急后缓、先来后到的原则,为会员单位举办会议、培训提供协会的会议、培训场所和大屏多媒体等信息化设施;
8、为会员单位网站远程监测、通报风险漏洞,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9、向会员单位定期编发信息网络安全通报;
10、为会员单位开放舆情监测平台使用账号。
二、理事单位增强级服务
理事单位享受上述基本级服务的基础上,享受以下增强级服务:
1、联合协会或经协会授权,以协会名义承办相关学术交流、宣传教育等活动;
2、较普通会员优先参与由协会主导的相关科研和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
3、组织理事单位参加省内外网络安全大型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上门实地排查检测理事单位网络安全隐患漏洞,指导落实防范措施,每年不少于一次;
5、远程检测理事单位重要信息系统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反馈安全漏洞风险,提供解决方案;
6、主动监控发现并推送涉及理事单位的相关舆情。
三、常务理事单位优先级服务
常务理事单位在享受上述基本级、增强级服务的基础上,享受以下优先级服务:
1、优先参与由协会主导的相关科研和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
2、优先参加省内外网络安全大型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优先组织有意参加省内外大型展览的常务理事单位统一参展,协调解决场馆场地、场租费等;
4、优先上门实地排查检测理事单位网络安全隐患漏洞,指导落实防范措施,每年不少于2次;
5、优先对常务理事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开展远程检测,每月反馈安全漏洞风险不少于1次,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6、安排专门人员优先监控发现并推送涉及常务理事单位的相关舆情;
7、分行业举办网络安全公益培训,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参加。
四、副会长单位优质级服务
副会长单位在享受上述基本级、增强级、优先级服务的基础上,享受相关权利和以下优质级服务:
1、经协会授权,以协会名义牵头主办或承办学术研讨、业务交流、技术培训、参观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
2、参与研究协会重大事项,合作研发、建设重大项目;
3、联合协会主导相关科研和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
4、响应副会长单位服务请求,组织专家团队提供上门技术方案论证、评审;
5、会长率队上门征求副会长单位服务需求,按需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力所能及的优质服务;
6、按需安排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上门实地排查检测副会长单位网络安全隐患漏洞,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7、实时远程检测副会长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及时预警通报漏洞风险,提供解决方案;
8、安排专门人员实时监控发现并推送涉及副会长单位的相关舆情,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针对副会长单位的不实负面舆情。
本暂行规定由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负责解释。